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758.最后,我与这个星球的灵人谈论我们地球居民对于复活的信仰。我说,他们无法想象人们死后立即进入来世,在那里显为人,脸、身体、手臂、脚,以及一切感觉,无论外在的,还是内在的,一应俱全。他们更无法想象他们穿着衣服,有家有住的地方。之所以如此,唯一的原因在于,地球上大多数人局限于肉体感官层面,因而认为他们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是不存在的;而且他们当中很少有人能从外在感官所感知的事物被引离转向内层事物,从而被提升到天堂之光。正因如此,当思想灵魂或灵时,他们无法获得一个人的观念。他们的观念是,灵魂或灵就像一阵风,空气或呼吸,没有任何形式,然而却含有某种生命力在里面。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以为他们只有等到世界末日才能复活,他们称之为最后的审判;到那时,肉体尽管已化为尘土,消散于四风,但仍将被带回来,与它的灵魂或灵再度结合。
我补充说,他们被允许如此相信,是因为如前所述,他们的思维局限于感官层面,因而无法避免这种概念:灵魂或灵不可能像一个人一样以一个人的形式活着,除非它能取回它在世时所携带的身体。因此,除非有人说,这身体会复活,否则,他们将因无法理解而在心里拒绝关于复活和永生的教导。但尽管如此,关于复活的这种观念还是有它的好处,即:它引导人们相信死后的生命;这种信仰的结果是,当他们生病躺在床上,思维不再像以前那样局限于世俗和肉体事物,因而局限于感官事物时,就会相信他们离世之后将立即活着。这时,他们还谈论天堂,以及对死后随即在那里生活的希望,如此就远离了关于最后审判的教导。
我接着告诉他们,我有时感到惊讶的是:当那些信徒们谈论死后的生活,谈论他们即将离世或已经离世的亲朋好友,同时不去思想最后的审判时,他们就相信自己的亲朋好友死后立即将作为人活着或正在作为人活着。可一想到最后的审判,他们所持的这种观念就变成对他们肉体的物质观念,即肉体会再次与他们的灵魂结合。因为他们不知道,就其内层而言,每个人都是一个灵,正是这灵拥有身体里面的生命;而身体本身并没有任何生命。他们也不知道,正是每个人的灵赋予身体以人的形式,这个人主要是灵,灵存在于一个相似的形式中,但在肉眼面前是看不见的,然而在灵眼面前看得见的。
也正因如此,当一个人的灵的视觉被打开(这种打开通过移除肉体视觉实现)时,天使就会显现;因此,当天使向圣言中提到的古人显现时,他们看上去就是人。我有时也与在世为人时就认识的灵人交谈过。我问他们想不想再次披上他们的肉体,就像他们以前所想的那样。听到这话,一想到与肉体结合,他们就逃得远远的,并为自己在世时因盲目的信仰,未经任何理解就如此思想而充满惊讶。
9684.“把灯台安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与桌子相对”表属灵国度通过发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处于良善之人的光照。这从“灯台”、“桌子”和“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的含义清楚可知:“灯台”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指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和赋予祂的属灵国度的光照,如下文所述;对着灯台的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是指属天良善方面的主,因而是指该良善本身,主从这良善并通过它流入属灵国度,也就是中间天堂,也如下文所述;“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是指在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住在最大的光中所在的天堂中。因为灯台所在的帷帐之外的居所是指中间天堂(9594节),“南”或“正午”是指神性真理住在自己的光中所在的地方(参看9642节)。居所里的灯台要靠近帷帐,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也要靠近帷帐;灯台在朝南的那一边,桌子在朝北的那一边;这些指示都是无法清楚显明的天堂奥秘,除非人们知道居所代表天堂,居所里的事物代表存在于天堂中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前面已说明灯台代表什么(9548节),“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代表什么(9527, 9545节),“南”或“正午”代表什么(9642节),“北”又代表什么(3708节)。由此可见“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的灯台”表示属灵国度通过发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发出的光照。
不过,为揭示这些奥秘本身,必须说一说天堂的整个情况。主向那些属于属天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但向那些属于属灵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主如太阳出现在对着右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如月亮出现在对着左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在主的属天国度中的天使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光,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天使则从显为月亮的主那里获得自己的光(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天堂里的光是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当被属灵国度的天使接受时,这真理被称为源于对邻之仁的良善的信之真理。被称为属灵天堂的中间天堂就由这良善和这真理构成。居所里的灯台代表月亮,属于属灵国度的天使从这月亮获得自己的光;因此,它代表那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如前所述,主向属于该国度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由此可见为何灯台朝南安放,因为“南”或“正午”是指神性真理住在光中所在的地方(参看9642节);又为何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朝北安放,因为“北”是指神性真理住在模糊中所在的地方(3708节)。这张桌子上的“饼”所表示的神性良善也是这种情况。该良善通过接受神性真理,如同接受发自月亮的光而变成属灵良善。这些就是灯台及其朝南安放,以及摆放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及其朝北安放所表示的奥秘。
“灯台”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启示录明显看出来:
我看见七个金灯台,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启示录1:12, 13)
“人子”是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2803, 2813, 3704节)。在启示录的另一处:
神的荣耀光照圣城耶路撒冷,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3)
“神的荣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9429节);“为灯的羔羊”,也就是主,是指信,以及随之而来的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这一切唯独来自主(9548节);“新耶路撒冷”是指主的新教会(参看2117节)。
主向属天国度里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向属灵国度里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参看1053, 1521, 1529-1531, 3636, 3643, 5097, 7083, 7173, 7270, 8644, 8812节);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属天良善方面的主,“月亮”表示属灵良善方面的主(1529, 1530, 2441, 2495, 4060, 4696, 7083, 8644节);主如太阳出现在对着右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如月亮出现在对着左眼的一个中等高度处(1531, 4321e, 7078, 7171节)。正因如此,在天堂,东方是主显为太阳的地方,南方是主显为月亮的地方。来自显为太阳和月亮的主的光是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1053, 1521-1533, 1619-1632, 2776, 3094, 3138, 3167, 3190, 3195, 3222, 3223, 3337, 3339, 3341, 3636, 3643, 3862, 3993, 4060, 4180, 4302, 4408, 4414, 4415, 4419, 4527, 4598, 5400, 6032, 6313, 6315, 6608, 6907, 7174, 8644, 8707, 8861, 9399, 9407节)。由于来自显为太阳和月亮的主的光是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所以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的热是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3338, 3339, 3636, 3643, 5215, 6032节)。
由此可见就接受神性真理而言,主的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之间的区别是何性质,即:这就像是阳光和月光之间的区别。就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而言,属灵国度的人相比其他人,住在模糊中(参看2708, 2715, 2718, 2831, 2849, 2935, 2937, 3241, 3833, 6289, 6500, 6945, 7233节);靠主降世而得救的,主要是这些人(2661, 2716, 3969, 6373,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a, 8018, 8054, 8159, 8321, 9596节);他们所拥有的光照在主的神性人身中(2716, 2833, 2834节);但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当中得救的,是那些基于信之真理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2954, 6435, 6647, 6648, 7977, 7992, 8643, 8648, 8658, 8685, 8690, 870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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